2021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
9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发布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彰显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打击合力。
证监会表示,将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市场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证监会表示,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既是证监会贯彻落实《意见》,依法严厉查处证券犯罪案件,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市场揭示证券违法犯罪手段,普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重要方式。据介绍,这批典型案例具有如下四方面的特点:
亮明“零容忍”惩治证券犯罪的决心态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制裁、民事赔偿法律手段,以执法司法实际行动加大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依法严厉打击“关键少数”,也不放过在犯罪中起较大作用的一般财务人员。
突出保障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中心工作。典型案例辐射证券违法犯罪高发领域与重点环节,覆盖上市公司实控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公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内幕信息知情人等多元化主体。
彰显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打击合力。案件的成功突破,既取决于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判断、小心求证、细致工作,也得益于公安司法机关的执法手段措施与准确适用法律。
兼顾释法说理与引导宣传的社会效果。典型案例在发挥正向聚焦、强化警示作用的同时,将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后果提供稳定的预期管理,有助于增强法治保护意识。
此次发布的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具体包括:马某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案;郭某军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姜某君、柳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王某、李某内幕交易案;鲜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操纵证券市场案。
“此次发布的五宗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9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
深化协同增强打击合力
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生态,离不开各方面的协作配合。
据介绍,在办理此次五宗典型案例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职能,依法立案调查、移送涉嫌犯罪证券案件;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深挖犯罪线索,查清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准确指控证明犯罪;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准确量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挽回投资人损失。
“四部门协作配合、制约监督,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刑事制裁措施,依法加大惩防证券违法犯罪力度,携手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张晓津说。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提到,近年来,各方面强化工作协同,推动增强证券犯罪打击合力。充分发挥最高检、公安部驻会办公体制优势,持续深化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协同,加强行政刑事执法司法高效衔接,推动提升刑事案件落地率。上半年,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60余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并同步抄送最高检。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李冰洋介绍,近年来,公安部门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宣传预警、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与证监和检法部门研商沟通,逐步健全各项协作机制,有效发挥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正式成立。“派驻检察办案制度是一颗播种到资本市场土地的法治新种子,一年的时间刚刚生根发芽。接下来,驻会检察室将继续发挥‘驻’的优势,与证监、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成长为保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参天大树。”张晓津说。
从严监管氛围逐步形成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提出依法严厉查处证券犯罪案件。据介绍,各执法司法部门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系建设,依法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积极成效。
刘永强介绍,上半年,证监会稽查系统坚持“零容忍”工作方针,突出执法重点,提升执法效能,办理案件400余件,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最高法2020年7月下发《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 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的通知》,要求全国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惩处证券、期货犯罪。”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祝二军介绍,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3种证券犯罪案件共229件335人。
张晓津介绍,2021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
李冰洋介绍,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700余起,先后组织侦破了“康美药业、康得新财务造假案”、“叶飞爆料系列案件”、“嘉美包装(4.000, 0.00, 0.00%)(002969)黑嘴案”等市场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特大证券犯罪案件;侦办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140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