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九类群体,可享受10万元以内最高贷款100%贴息支持。
该办法贷款对象为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企业或创业项目开办经费、流动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
办法明确,省以上财政给予贴息支持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1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此次支持的九类重点群体。他们如果创业,省以上财政对金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苏南30%、苏中60%、苏北100%),金额超过10万元的贷款利息给予以奖代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