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一项专门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4月中旬在甘肃省正式成立,这项基金由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的“互助担保金”共同组成。
据了解,在这项基金中,政府风险补偿金省级首批注入5亿元,市州人民政府按省、市1∶0.5的比例落实风险补偿金,注入合作银行,建立市州基金分池,政府风险补偿金按银行贷款金额的1.5%建立。小微企业缴纳的互助担保金中,企业无有效抵质押物和其他担保措施的,一年期按贷款额的4%缴纳,贷款期每增加一年,缴纳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企业提供有效抵质押物或其他担保措施不低于贷款额40%的,一年期按贷款额的2.5%缴纳,贷款期每增加一年,缴纳比例提高一个百分点。
甘肃规定,当基金池中企业贷款发生违约时,贷款逾期60天以上的,银行首先扣除违约企业缴纳的互助担保金,再由“企业互助担保金”代偿银行贷款。当企业互助担保金不足清偿银行贷款时,由政府风险补偿金与银行按5∶5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