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三举措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时间 2013-12-10 16:42:3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设立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提供贷款贴息的方式,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创业贷款支持。

为不断强化政策效果,确保政策与时俱进2013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近年来的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

一、着力加强贴息资金管理

在中央政策框架范围内,研究制定符合广西实际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和监管等程序,确保贴息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

二、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

严格按照财政部最新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明确为:毕业2年内在广西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从而有效提高了帮扶的精准度,使国家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弱势群体身上,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有效落实贴息资金

日前,自治区财政下拨2013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共计3.3亿元,帮扶近7万就业困难人员获得创业贷款支持,对促进社会就业理念转变、支持社会民生改善、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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