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发展,安徽近日出台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并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应降低担保费率。
通过不断加强担保机构建设,安徽担保体系实力显著增强,目前安徽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户数已达380家,在保余额1232亿元。同时初步建立了以省担保集团为依托的再担保体系,体系成员单位达80家,覆盖全省75%以上县(市、区),已为超过4.9万户中小微企业累计提供1268.7亿元再担保。
目前安徽省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费率约为1.65%,为缓解企业融资难,安徽省财政除了参股县(市、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还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合理确定担保费率,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通过国有担保机构发挥公益性和引导性作用,减轻企业融资成本。
同时,安徽要求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明确对加入安徽省再担保体系实行比例再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小微企业担保代偿损失给予20%风险补偿;对于2013-2017年期间依法合规经营、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25%且放大倍数达到4倍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省和同级财政按其全年平均在保贷款余额增加额的0.5%,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
安徽省已形成一个涵盖资本金注入、风险补偿、担保贴费、低费率奖补、税收优惠等在内的政策体系,有力保障了担保机构发展。安徽省政府将对市、县(市、区)政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各级政府对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考核,安徽省担保集团对再担保体系成员实行评价,其结果分别作为担保资金分配、负责人薪酬核定及体系成员准入退出和再担保合作方式确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