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降低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门槛
时间 2013-09-04 14:12:16  来源:工信部中小企业司

 为进一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湖北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湖北将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拓展贷款申请对象范围,降低贷款申请门槛,鼓励吸纳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

  湖北将进一步拓展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包括外地来湖北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湖北还将降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门槛,鼓励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将新招用人员范围由登记失业人员扩大到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这一比例达到15%,其中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20%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且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湖北将进一步优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程序,提高办理效率。《通知》要求,企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后,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须在收到贷款申请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经办金融机构须自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贷款调查、审查手续,对符合条件企业及时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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