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广东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省科技厅会同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粤科金融集团、广东金融学院等单位成立《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专项工作起草小组。在专家咨询专题调研及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市意见基础上,历时半年,起草形成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并于2013年7月15日通过广东省政府常务会审定,现已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六条,该文件明确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分别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强调种子基金、孵化基金、“创投基金”和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对种子企业、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引导发展科技信贷,从贷款模式、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新型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以及科技保险(放心保)担保业务等方面强化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体制。强调为科技和金融结合服务体系的各个方面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基础条件,并提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各项保障措施,强调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管理体制和评估监测。
下一步,广东省科技厅将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