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陷灰色地带:游走于非法集资悬崖边缘
时间 2013-09-03 16:02:40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2013年7月1日,央行召开网络信贷专题座谈会,征信记录共享、平台监管、资金监管以及法律身份定位成为提到最多的关键词

  2013年8月26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在京正式对外发布了《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下称《自律公约》),以促进P2P行业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目前,已有超过50家P2P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

  之前的三个月中,身处监管空白地带的P2P网贷公司,在重庆遭遇了一场整肃风暴。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指示下,重庆市金融办与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央行重庆营管部、市银监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对重庆的P2P网贷公司进行摸底调查,结果不太乐观—包括宜信普惠重庆分公司在内的五家公司因为涉嫌非法集资等,被要求整改。

  2013年7月1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主持召开“网络信贷专题座谈会”,条法司司长穆怀朋、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民、货币政策司副司长张翠微、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支付司副司长樊爽文以及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均出席会议,红岭创投和拍拍贷等9家P2P网贷平台获邀参与。

  深圳市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世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征信记录共享、平台监管、资金监管以及法律身份定位,是这次座谈会提的最多的关键词。”

  进入2013年,P2P借贷机构迎来井喷式发展。上海盈灿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徐红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这个行业现在几乎是以平均每天两家的速度在增长。

  第一财经新金融研究中心通过对可统计的P2P借贷机构数据分析后表示,P2P机构数量从2009年的9家增长到了2013年一季度132家。

  海通证券发布报告指出,2012年P2P行业交易额600亿元左右;统计的21家P2P交易规模3年内增长81倍,借款人增加8倍;P2P机构数增长8倍。投资10万元以上占资金来源60%以上,目前以中端投资者为主。

  与此同时,伴随的却是由监管空白引发的优易网、淘金贷等公司卷款跑路事件。2013年8月初,成立仅4个月的网赢天下发表公开信称“已全面停止所有网贷业务,仅负责对之前欠款的还款安排”。而在这短短4个月内网赢天下平台累计成交金额已经超过7.5亿元,待回收款项2亿余元,涉及1372名投资人。

  这给P2P网贷行业的前景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游走于“非法集资”悬崖边缘

  “我最担心有部分P2P贷款平台脱离了网络平台便成为所谓的线下,脱离平台的操作功能之后,会演变成资金池,成为影子银行。”8月13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互联网金融-中国峰会2013”上表示。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随后在自律公约书发布会上更是指出,部分P2P小额信贷从线上发展到线下,削弱了P2P的优势,导致交易成本上升,与民间借贷趋同。同时,脱离监管的融资性担保增加了P2P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在重庆被查处的宜信普惠重庆分公司等五家公司正是犯了这样的一个“大忌”。

  重庆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五家中部分P2P公司宜信、汇中公司将其放款打包形成的债权“理财产品”,通过网络或门店形式直接向社会公众销售,募集的资金则直接进入其公司账户或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账户余额高达1000万元以上,还存在公司账户接受个人汇款的情况。而P2P行业的底线正是借贷资金不能进入P2P公司账户,一旦突破,则变异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本刊报道过的优易网案件(详见《P2P网贷第一案侦破始末》)犯罪嫌疑人正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定罪。

  2013年7月25日晚间,宜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目前目前宜信普惠重庆分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强调目前进行的服务均为“合法合规”,并未正面回应涉嫌非法集资的指控。

  经营P2P网贷业务的红岭创投在2012年8月也发布过理财产品,认购对象以在红岭创投网贷平台的投资者为主。监管部门介入后,周世平将按原价回购全部理财产品。

  “在资金管理上,央行给我们提出了好几个建议。一是让我们将经营资金和投资人的资金分开,做资金监管;二是把我们自有资金和展开的几块业务模块分开来。”周世平告诉本刊记者。

  周世平具体解释,红岭创投网贷平台单独开账户,就是投资人进出的资金在一个单独的固定的账户,该账户是工行总行的特别账户,“账户专门是对私资金,一般的对公账户是打不到款的。不能随便开,是通过总行批准开的”。

  据周世平对本刊透露,网赢天下将投资人资金吸收到自己平台上去,共吸收了2亿多元,然后用这些资金买了一栋烂尾楼,接着拿烂尾楼去银行拿贷款,结果没贷到,“搞得很被动,现在有好多投资人围着他在要钱”。

  在资金清结算分离上,上海盈灿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徐红伟对本刊记者指出,可以让第三方支付平台真正担负起资金监管功能,在支付平台上设立一个独立账户,隔离网贷平台与投资人、借入者。不过这要双向收费,许多投资者不愿意支付管理费,平台也不愿意承担双向费用,推广速度缓慢。

  上海信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王征宇也公开表示,现阶段推广资金清结算分离不大现实。清结算分离最大的难题在于谁出资,需要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耗资改造系统,开放相应的接口,但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没有动力,单一的P2P平台系统很难有这样庞大的资金,更难以协调P2P平台商、第三方支付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利益关系。

  周世平对本刊表示,有好几个平台宣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但没有哪一家执行了监管。执行监管这一块,“包括我们跟工行谈,它们也不愿意的”,因为资金监管没法律规章。

  央行把脉

  P2P网贷行业风险不仅来自网贷平台自身,还来自中国当下的政策法规。

  按主营业务内容而言,P2P网络借贷平台属于民间借贷,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这些平台并不具备金融中介机构所应有的金融许可证。创办P2P网贷平台,只需去工商局注册个营业执照就好。没有行业准入门槛,也无行业规章制度,导致这个行业鱼目混杂,资质良莠不齐。不少投资者受骗上当后,甚至无法找到负责监管的部门,维护权益异常艰难。

  “由于网络信贷是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央行和其他政府机构都处于观望和试探阶段,现在由谁监管、如何监管还正在讨论。但我们都希望能够有一个明确的监管机构。”拍拍贷CEO张俊指出。

  正在审理中的优易网案件就是典型。江苏如皋公安局经侦大队警官王鹏告诉本刊记者,这是他从业以来第一次碰到的网络贷款经济罪案,在如皋甚至整个江苏省都是首例,因此这起案件报到南通市银监局时,其相关领导也认为P2P网贷的管理界限还不太清晰。

  本刊记者在2013年7月初曾致函并多次致电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新闻办,询问P2P网贷行业的监管事项,截至发稿时,还未得到答复。

  周世平向本刊记者透露,央行主要是想了解网络借贷的业务开展情况、风险管控水平、市场主体对建立健全有关法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征信记录共享、平台监管、资金监管以及法律身份定位,是这次座谈会提得最多的关键词。”周世平表示。

  被央行征信系统排斥在外,一直是困扰网络信贷的“心头病”,会议上,P2P网贷企业表达了加入央行征信记录的希望。刘士余现场与征信管理局局长王煜作了讨论,表示研究讨论后将上报国务院审批。此外,央行还要求各网络信贷机构在此次调研会后提交相关资料,央行将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给国务院。

  周世平和张俊在网络信贷准入制度、对接央行征信系统、禁止信用卡套现投资、明晰网络信贷业务边界和监管主体等方面提出了自己企业的意见。

  “由于行业内部竞争的影响,不少网络信贷机构已经脱离网络信贷的原有定义,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网贷平台本身抵御经营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行为,给网络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央行可以就此出台相关的法规和制度,明确网络信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和类型,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都应该划分出明确的监管边界。”张俊对本刊记者表示。

  张俊还指出,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网贷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风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央行未来可以从资格审核、风险控制、行业执照等方面入手制定网络信贷行业准入制度。

  周世平认为网络借贷运营方要主动禁止信用卡套现投资,鼓励用户以自有资金投资,并建议管理部门出台措施,对投资资金进行银行托管。他强烈要求征信数据共享,以防止借款人过度负债。

  在由谁来监管上,律师严义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银监会是最合适的监管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三个字,说明银监会不光是管理银行金融业务,也要将非银行企业从事银行业务的行为监管起来。而P2P网贷行业明显是在做吸收存款和放贷的金融业务。”严义明解释。

  法律空白待填补

  优易网主要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给其他网贷企业也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为P2P网贷行业争取合法的法律身份,该行业会一直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对未来的长远发展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网贷行业认为P2P网贷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网上借贷模式,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机构。

  然而,不少P2P网贷平台却超出了合法的业务范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接受《新财经》专访时指出,按照目前法律允许的范围,合法的P2P应该专注做中介平台,是居间服务机构,只为放款人和借款人提供资金信息的对接服务,第一,不能接受出借人的资金打入个人账号、公司账号,不能介入交易;第二,不能为出借人的资金提供担保;第三,不能吸收出借人的钱自己去放贷。

  本刊记者查询多个网贷平台投资流程,发现投资人或是直接通过线下充值到平台在银行的公司账户上,或是充值到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公司账户上。

  第三方支付平台并未起到资金中转监管的作用,仅仅是作为一个资金通道,钱打到平台在支付平台的账户上后,平台企业可以直接提现。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一定的“通道”费用。

  很显然,目前的绝大多数P2P网贷平台并未按纯中介平台这个模式发展。

  周世平对本刊记者表示,希望社会对P2P网贷行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管理部门确定好创新的边界,给企业足够的创新空间,让民间资本发挥更大的活力,为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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